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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租赁脚手架投入使用的验收要求

时间:2023-03-01 来源:沈阳脚手架租赁公司

沈阳租赁脚手架投入使用前,应先进行验收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停工后又重新使用的沈阳脚手架,应按新脚手架搭设标准进行检查验收;搭设过程中每隔四步至搭设完毕均应分别进行验收:在使用过程中,应经常检查维修,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。

(1) 搭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:

1) 整体沈阳脚手架保持垂直、稳定,立杆杆身沿纵向垂直允许偏差应为架高的 3/000,且不得大于 100mm;架体向内倾斜度不应超过 1%,并不得大于150mm。架体严禁向外倾斜。

2) 脚手架与墙体的拉结点及剪刀撑必须牢固,间距符合设计规定。

3) 脚手架沿建筑物的外围应交圈封闭。

4) 木杆、镀锌钢丝、脚手板的规格尺寸和材质必须符合规定。

5) 立杆、斜杆底部应有垫块。

6) 填土要夯实,不得有松动现象,并应高出周围的地面

7) 各杆件的间距及倾斜角度应符合规定。

8) 镀锌钢丝绑扎应符合规定,且不允许一扣绑扎三根杆件。

9) 脚手架高度超过三步架应当设置斜道(或上下架设施).防护栏杆和挡脚板,挂设安全网。


沈阳租赁脚手架投入使用的验收要求


(2) 沈阳脚手架使用期间的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:

1) 脚手架是否出现倾斜或变形。

2) 连墙件是否出现缺损。

3) 绑扎点镀锌钢丝有否出现松脱和断裂

4) 立杆是否出现沉陷和悬空。

5) 脚手架是否漏铺,出现探头板,与墙面的间隙不得大于150mm .

6) 脚手架上使用荷载不得超过规范规定。

7) 使用过的材料、设备机具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或斜道的休息平台上。

8) 严禁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或在脚手架上拉结缆风绳